盛路通信: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2023-05-23 21:53:38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002446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盛路通信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28

债券代码:128041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盛路转债


(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本 公 司 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

 虚 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 。

   一、重要内容提示:

   二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:

   (1)现场会议时间:2023 年 5 月 23 日 14 点 00 分;网络投票时间:通过

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23 日 9:15 - 9:25,9:30 -

年 5 月 23 日 9:15 - 15:00 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
   (2)现场会议地点: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

   (3)会议召开方式: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

   (4)会议召集人:公司董事会

   (5)现场会议主持人:董事长杨华先生

   (6)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

则》、

  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

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
   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 145 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

的有关规定。其中:

  (1)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 4 人,代表有表决权

的股份数 90,498,571 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 9.9064%。

  (2)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 141 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

份数 43,212,748 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 4.7303%。

  (3)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(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以及

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 5%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)共 141 人,代表有表

决权的股份数 43,212,748 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 4.7303%。

  三、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:

  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,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

通过了如下议案:

  (一)《关于<2022 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>的议案》

  同意 133,073,919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 42,575,348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98.5250%;反对 637,40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

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4750%;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

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(二)《关于<2022 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>的议案》

  同意 133,073,919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 42,575,348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98.5250%;反对 637,40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

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4750%;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

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(三)《关于<2022 年年度报告>及摘要的议案》

  同意 133,073,919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 42,575,348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98.5250%;反对 637,40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

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4750%;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

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(四)《关于<2022 年度财务决算报告>的议案》

  同意 133,073,919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 42,575,348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98.5250%;反对 637,40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

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4750%;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

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(五)《关于<2022 年度利润分配方案>的议案》

  同意 133,073,919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 42,575,348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98.5250%;反对 637,40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

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4750%;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

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(六)《关于<2022 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>的议案》

  同意 133,073,919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 42,575,348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98.5250%;反对 637,40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

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4750%;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

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(七)《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

提供担保的议案》

  同意 133,073,919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 42,575,348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98.5250%;反对 637,40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

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4750%;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

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(八)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<公司章程>的议案》

  同意 133,073,919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 42,575,348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

权股份总数的 98.5250%;反对 637,40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

决权股份总数的 1.4750%;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

股份总数的 0.0000%。

  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,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

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。

  四、律师见证意见:

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《股东大会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出席会议人

员的资格、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,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
  五、备查文件:

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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